日本00職棒千葉羅德海洋在11月9日宣布,同意開放投手佐佐木朗希透過公告轉隊制度,也就是俗稱的入札制度挑戰美國職棒大聯盟。這個決定使許多球迷感到意外,因為羅德沒有財務上的誘因同意佐佐木朗希在2026年球季前入札。這是什麼原因呢?以下就針對美日之間的入直制度與大聯盟國際球員簽約金制度做說明。
佐佐木朗希在日本職棒尚未取得海外FA資格,因此必須透過入札制度挑戰美國職棒大聯盟。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野茂英雄、伊良部秀輝、Alfonso Soriano等事件後,美國職棒大聯盟MLB與日本職棒NPB簽訂了美日球員合約協議,互相承認對方簽訂的球員合約,並制訂了球員在2個聯盟之間流通的方式。
其中與日本職棒球隊簽有合約的日本球員要挑戰大聯盟,必須透過入札程序。這個程序超過20年來有許多變革,現行制度下,日本職棒球隊可以在11月1日至12月15日間透過大聯盟官方向大聯盟各隊公告某球員開放轉隊,該球員在接下來45天時間內,可以任意與大聯盟各隊協商合約,自由選擇簽約球隊。若45天內沒有完成簽約,就回到原日職球隊。
在完成簽約後,日職球隊可以拿到一筆大聯盟球隊另外支付的轉隊費,現行轉隊費計算的方式是,小聯盟合約的轉隊費是合約價值的25%,大聯盟合約價值的前2500萬美元是20%,超過2500萬美元到5000萬美元之間是17.5%,超過5000萬美元是15%。
舉例來說,山本由伸與洛杉磯道奇簽下12年3.25億美元合約,轉隊費就是2500萬 x 20% + 2500萬x 17.5% + 2.75億 x 15%,也就是500萬加上437.5萬加上4125萬,總共是5062.5萬美元。
但佐佐木朗希是23歲,在日本職棒只有4個球季經驗的日本球員。根據大聯盟規定,國際球員若未滿25歲,或者沒有在日本職棒、韓國職棒、古巴聯賽等聯盟有至少6個球季的經驗,就要收到國際自由球員簽約規定的規範,只能簽下小聯盟合約,而各隊每年只有一定配額的簽約金可以用來簽這樣的球員。
以佐佐木朗希的狀況,今年只剩下2隊還有至少200萬美元的國際自由球員簽約金配額,最多的是還有250萬美元的道奇,巴爾的摩金鶯也還有將近215萬美元。以250萬美元計算,羅德能拿到的轉隊費只有62.5萬美元,約2015萬新臺幣,約9543萬日圓。
如果佐佐木朗希等到25歲後才挑戰大聯盟,他有機會簽下總額2億美元合約,羅德可以拿到超過3000萬美元轉隊費,等於羅德失去了拿到更高額轉隊費的機會。
根據ESPN記者Jeff Passon的報導,如果佐佐木朗希拖到明年1月15日新的國際球員簽約期開始後才簽約,也就是等到進入12月之後才正式開始入札程序,會是用明年的國際自由球員簽約額度。屆時30隊可用的簽約金額度在514.62萬到755.55萬美元之間不等。但就算佐佐木朗希拿到750萬美元簽約金,羅德也只能拿到187.5萬美元轉隊費,這就是先前說羅德沒有財務上的誘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