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棒球隊在1992年奧運贏得中華奧運賽史上第一面團體項目銀牌,返國後首要焦點,就是1億1550萬元獎金該如何「論功行賞」?坊間盛傳只有兩位最大功臣分配到全額550萬元,一位是籌畫執行四年培訓計畫的總教練李來發,另一位是連兩場對日本隊完投且拿下勝投的先發投手郭李建夫。
三十多年後,李來發首次針對這個傳聞鄭重澄清,表示全隊只有一人獲得550萬元全額獎金,就是郭李建夫,他強調,「我與三位教練都是一視同仁,獎金也是相同,大家參與中華隊都很辛苦,我沒有給自己特別的待遇。」
中華隊能夠驚喜獲得銀牌,李來發與郭李建夫確實是兩大關鍵人物,也是最有資格獲得全額獎金的人選。這支球隊從無到有,全靠李來發的執行力,把一批年輕球員訓練成實戰經驗豐富的戰將;在奧運賽場上,如果不是郭李建夫連勝日本兩場,中華隊即使晉級四強,可能得先硬拚古巴,搶進金牌戰的機會微乎其微。
當時李來發與棒協根據賽場表現,將每位球員的獎金分為五級,第一級是550萬元,第二級是以先發九人為主的500萬元,之後的級別是依替補出賽數,拉出一段差距,第五級約為400萬元。後來李來發與棒協約球員個別到協會簽字認帳,這個作法引發部份球員的不滿,認為完全沒有商量餘地。
有的人認為論功行賞的標準太含糊,國光獎金規定一個人就是550萬元,為何還要捐出上百萬元回饋教練,有的認為自己有貢獻度,卻未獲得對等的獎金回饋。
根據報載有七位選手寄出存證信函,表達「樂捐」給教練團的金額並非自願,而是被指定的數字,形成「不樂之捐」,希望能以自己願意的方式與金額重新捐出。
針對主管機關教育部的齊頭式獎金制度,外界也認為不盡公平,有的投手只投兩、三局,就可拿550萬元,有的球員上場數少,對勝場貢獻度低,也能拿到550萬元,還有參與中華隊集訓時間也有差別,一樣能領550萬元等疑慮。
當時棒協是站在教練這邊,表示自從設立國光獎章以來,協會都是採取選手與教練一起分配,更何況這次球員在出發前,已簽下棒協擬具的論功行賞同意書,如果球員仍不願意接受,只有走上法律途徑。
奧運獎金風波的開端就是國光獎章頒發辦法有失公平,棒球隊20名球員在四位教練帶領下,贏得奧運銀牌,誰有功勞,應有定論,結果是選手獎金各有一份,四名教練卻是合得一份,其中220萬元要分給上百位的啟蒙與階段教練,導致中華隊教練團能分到的獎金更少,再從選手獎金分一些出來,對教練已失去應有的尊重。
以往的比賽獎金少,這樣的分配方式沒有出問題,如今獎金爆增,卻是因財生惡,也破壞大家長期培訓建立同甘共苦的奮戰情誼。在五個等級的獎金分配,教練原本是列在第四級,後來有退讓到最後一級,領到金額約400萬元,和鮮少出賽的球員為同一級。
李來發表示,原本計畫要拿出部分獎金,分配給不在國光獎章名單上的隨隊醫生、防護員等,還有長期參與培訓,最後卻不在奧運名單的教練與選手,「只是出現獎金爭議,就不想把事情複雜化,只希望爭議能早點落幕。」
奧運棒球銀牌爆發獎金爭議至今,國光獎章相關辦法已多次修訂,目前奧運金牌的最高獎勵金是2000萬元,奧運前三名得主還可以選擇月領的終身保障;另外,對於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也有修正,奧運前八名均設立有功教練獎金,前三名依序為500萬元、300萬元與200萬元,另註明棒壘球等共11項團體運動種類,有功教練獎金加發一倍,如果拿到奧運棒球金牌,教練獎金為1000萬元。
為了避免教練獎金分配再起爭議,現在各單項協會在出發前,在理監事會議討論通過教練團的分配比例,再呈報給體育署,再依選手最後名次核發有功教練的獎金,直接匯進個人戶頭。
當年奧運棒球銀牌獎金鬧得沸沸揚揚,確實影響社會觀感,來到2001年世界盃棒球賽,針對獎金部份有暖心的處理方式。
由林華韋領軍的中華隊,在台灣舉行的世界盃棒球賽,拿到振奮人心的季軍,台灣棒壇正值中職陷入假球案的低迷,中華隊重新喚起球迷對棒球的熱愛。
林華韋表示,當時每位球員約有160萬元的國光獎金,教練團卻沒有,資深球員洪一中與陳大豐主動提議,球員們湊出一份全額獎金,感謝教練團的辛苦。「當下我很感謝球員們這麼有心,但認為我們不能收 ,和教練團商量後,決定把這筆錢捐給弱勢團體,後來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知道,表達要共襄盛舉。」
蔡明忠對林華韋說:「你們捐多少、我就捐多少。」林華韋表示,「中華棒協更主動把捐款總額補足到500萬元,由我指名款捐給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照顧身心發展遲緩兒,讓這筆獎金發揮更大的社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