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公布營利事業可捐贈名單 可150%列為當年度減稅優惠

王毓健/台北報導 2024年01月04日 16:45
體育署呼籲營利事業踴躍捐贈國內職業、業餘運動業與重點賽事。(王毓健/攝)
體育署呼籲營利事業踴躍捐贈國內職業、業餘運動業與重點賽事。(王毓健/攝)
教育部體育署今天(1/4)公布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重點運動賽事名單,共29件、逾21億元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核定、公告。捐贈金額可享150%列為當年度租稅優惠,體育署呼籲營利事業可踴躍共襄盛舉。

此辦法在111年推出,去(112)年共遍及棒球、籃球、足球、排球、壘球、射箭、電子競技等多種運動,包括職棒、職籃各隊、聯盟在內共計34家球隊、賽事、聯盟受惠,捐贈金額近10億元。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說:「為了健全職業運動發展,推動相關業餘運動,營利事業可以透過教育部設置的專戶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

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組長劉姿君介紹:「即日起至11月29日,營利事業可填具『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捐贈申請表,參照公告核可的受贈對象、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體育署受理後將函復結果。獲得同意後,今年12月15日前持公文依體育署同意之捐贈金額,用現金、票據交換、匯款方式,經由國庫經辦行,繳交至專戶,開立收據在明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即可享優惠。」

劉姿君補充,體育署與財政部協調最大可收受捐贈總金額上限是30億元,尚未核可約9億部分,也會逐季陸續核可。

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核定受贈完整名單及金額,已公告於體育署官方網站專區,可供查詢,網址如下:

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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