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森、林宜輝衝突 均判二級惡性犯規罰2.5萬

倪芝蓉 2022年04月01日 23:51
林宜輝被羅賓森直擊臉部。(PLG提供)
林宜輝被羅賓森直擊臉部。(PLG提供)

P. LEAGUE+聯盟今天(1日)針對新竹街口攻城獅與桃園領航猿的比賽,第3節領航猿洋將羅賓森(Devin Robinson)與攻城獅林宜輝的衝突,裁定雙方皆為二級惡性犯規罰款新台幣25000元、記點2點。

 

衝突發生在第31030秒,羅賓森倒地,經裁判IRS檢視現場攝影機畫面後,並沒有看到當時發生事件畫面,比賽繼續進行;緊接著第31014秒,羅賓森在林宜輝一次切入後出現頸部以上犯規動作,經裁判IRS檢視現場攝影機畫面後,羅賓森對林宜輝臉部揮擊,裁判宣判羅賓森奪權犯規,取消比賽資格。

 

聯盟賽後經裁判重新檢視官方多視角畫面,羅賓森當時倒地是因為林宜輝襲擊其下體,因此賽後經過審判委員會(JB、裁判長、該場主裁判)針對林宜輝的動作決議判定二級惡性犯規,羅賓森揮擊林宜輝臉的動作判定二級惡性犯規。

 

據賽務章程,球員惡性犯規相關條例,羅賓森罰款新台幣25000元,記點2點,且因奪權犯規禁賽1場,將於明天對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之戰執行,該場比賽桃園領航猿僅能登錄單洋將。林宜輝同樣罰款新台幣25000元,記點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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