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三讀通過 開放申請入會特定體育團體

編輯部 2017年09月07日 18:30
體育署長林德福。(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長林德福。(體育署提供)
上個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讓人民有機會直接參與體育團體,體育署今天(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即日起開放報名申請入會特定體育團體,至11月30日受理報名截止。

從5月3日立法院完成初審,國體法終於正式跨出第一步,相關條文以輔導特定體育團體組織開放、財務公開透明、營運專業為目標。

本次修正條文中,有關組織開放部分,包括開放人民參與、新法修正施行日起6個月內特定體育團體須進行理監事改選等,皆為社會大眾關注議題。

由於各團體依規定應於明年年2月底前完成改選,需辦事項包括研修組織章程、函報主管機關許可、受理及審理新會員加入。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體總)扮演橋樑角色,於該會網站設置專區,讓民眾先行於該網站專區預報名申請入會

此次開放資格必須符年滿20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等資格,報名至11月30日截止,經過特定體育團體理事會審核,一旦通過接到繳納入會費的通知,即可成為會員。

體育署再次強調,國體法三讀通過後,全民參與體育運動的時代已經來臨,體育署將與各特定體育團體合作,以組織開放、財務透明、營運專業,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

(編輯:吳若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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