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今天公告第23屆SBL、第21屆WSBL新人選秀會報名辦法,選秀會日期為114年8月18日,地點將在晶宴會館民權館第八劇場舉行。
SBL參加選秀球員資格部分:
- 中華民國國民需年滿19足歲、具備高中(職)同等學歷,並具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 曾參加HBL高中甲級籃球聯賽之球員。
- 曾參加UBA大專籃球聯賽公開組之球員。
- 由SBL球隊教練具函推薦。(須附教練推薦函並簽章)
- 曾參加UBA大專聯賽累計達三年(含)以上之外籍學生。
- 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學生,應於選秀年8月31日(含)以前已年滿21歲始可報名。
- 未滿25歲者均應報名選秀始可參加SBL比賽,已依各聯盟規定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者及年滿25歲未參加過選秀之球員,即屬自由球員,得由各球隊延攬。
SBL選秀會之辦理順序及方式:
1.選秀順序:依據上一屆SBL各隊例行賽名次,每一輪依序由最後一名球隊優先挑選球員一名,次由最後第二名球隊挑選一名,直至第一名球隊為止。
2.選秀方式:
(一)每隊在每一輪次僅可挑選一名球員,或在該輪次放棄挑選,放棄該輪次挑選的球隊則結束該年度選秀權利。(外籍生每隊限報名一位)
(二)每一輪次結束後,再進行下一輪次,餘類推。如在該輪次各隊全部放棄挑選,則該年度選秀活動結束。
(三)選秀活動結束後,參加本年度任一國內籃球聯盟(SBL、PLG、T1)選秀未獲選之球員均成為自由球員,得由各聯盟球隊延攬成為其球員並登. 錄在本屆報名名單內。
(四)今年度報名選秀之球員(包含獲選及未獲選),如當年度未獲得球隊登錄在18人名單內,即成為自由球員。
(五) 新加盟之新球隊在新人選秀會中在前兩年擁有以下選秀權優勢(外國企業球隊不適用本條款)
1:第一年,新球隊該年選秀自動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若同年有兩支加盟球隊,則抽籤決定順序。前四輪選秀每輪可多選一名球員,於每 輪選秀完成後舉行。
2:第二年,新球隊該年選秀自動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若同年有兩支加盟球隊,則抽籤決定順序。前二輪選秀每輪可多選一名球員,於每 輪選秀完成後舉行。
WSBL參加選秀球員資格部分:
中華民國國民需年滿18足歲、具備高中(職)同等學歷,並具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 曾參加HBL高中甲級籃球聯賽之球員。
- 曾參加UBA大專籃球聯賽公開組之球員。
- 由WSBL球隊教練推薦者。(須附教練簽名推薦函)
WSBL選秀會之辦理順序及方式:
1.選秀順序:依據上一屆WSBL各隊例行賽名次,每一輪依序由最後一名球隊優先挑選球員一名,次由最後第二名球隊挑選一名,直至第一名球隊為止。
2.選秀方式:
(一)每隊在每一輪次僅可挑選一名球員,或在該輪次放棄挑選,放棄該輪次挑選的球隊則結束該年度選秀權利。
(二)每一輪次結束後,再進行下一輪次,餘類推。如在該輪次各隊全部放棄挑選,則該年度選秀活動結束。
(三)選秀活動結束後,參加選秀未獲選之球員均成為當年度自由球員,得由WSBL各球隊延攬成為其球員並登錄在本屆報名名單內。
(四)今年度報名選秀之球員(包含獲選及未獲選),如當年度未獲得球隊登錄在18人名單內,即成為自由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