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網球原本黃金計畫離譜名單廢止 國訓應避免重蹈覆轍

王毓健 2025年04月13日 16:36
曾俊欣。(達志影像資料照)
曾俊欣。(達志影像資料照)
前臺灣網球一哥吳東霖昨日在臉書粉絲頁發出長文砲轟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與黃金計畫名單,參與依照現行奧運資格制度訂定新版的教練盧威儒詳細解釋過程與揭露資訊,就其所揭露原版與目前所公布黃金計畫名單,的確嚴重脫離現實,所幸原版計畫、名單已被廢止,但值得未來運動部、國家訓練中心注意的是,別再重蹈覆轍。

現行奧運網球項目單打64籤、雙打32籤,資格首先基於奧運舉行同年6月初法國公開賽打完後最新世界排名,單打保障前56、雙打保障前10,另有每隊單打每性別最多4名、雙打每性別最多2組限制,雙打剩餘席位考慮各隊報名選手世界排名加總,如有餘額優先考慮單打選手,混雙16籤則僅限有取得單打或雙打資格選手現場簽報取排名,每代表團最多只能有1組。

單打剩餘每性別各8席,主辦國保留1席,衛冕冠軍或不符合上述任何資格的大滿貫冠軍可獲1席,其他6席則是各大洲尚未在單打取得資格的代表隊成員,美洲2席,非、亞、歐、大洋洲各1席,以亞洲而言目前的錄取標準是當屆奧運前舉行的亞運,例如2028年洛杉磯奧運這席就屬於2026年名古屋單打金牌。

上述基本規則外還有前提,就是球員必須在2屆奧運間至少代表國家隊參加2次國際團體賽,男子是台維斯盃(Davis Cup),女子是金恩盃(Billie Jean King Cup,縮寫BJK Cup),且其中1次必須在奧運年或奧運前1年。

所謂黃金計畫,始自2020年東京奧運前,由教育部體育署、國家訓練中心推動,「針對具爭金奪牌菁英選手,實施專業個人化訓練,自2018年起編列3年共12億元經費,充分運用有限資源,培訓黃金梯隊」,之後根據屆次又有所謂2.0(巴黎)、3.0(洛杉磯)版本,並納入亞運。

黃金計畫名單如何決定,現制3.0版本是由國訓中心依照競技種類設置各分組會議初審、國訓競技強化委員會複審。最終由國訓中心核定計畫與經費,經費報銷完全或部分委託各單項協會協助執行,入選運動員可將依級別獲得計畫經費用於訓練與比賽。

高爾夫、網球由於高度職業化,直至3.0版才納入,但之前就發生東京奧運男子銅牌潘政琮婉謝,這次又發生網球離譜名單,除政府是否應該補助職業選手議題外,為何2種運動都會產生爭議?

以網球而言,綜合上述,與黃金計畫相關的賽事,以目前而言就只有2027年法國公開賽結束起到2028年法國公開賽結束52周內涉及世界排名積分的所有職業賽,以及今年起台維斯盃、金恩盃。當然排名雖只取52周卻是有連續性的,也可包含期間所有職業賽,因為排名高低也會涉及正式採計積分52周期間能報名的賽事等級。
第1版網球黃金計畫。(翻攝自盧威儒臉書)

但根據盧威儒揭露資訊,原本網球黃金計畫第1版從第2級起就開始與現行奧運資格脫節,各級設定的世界排名標準與上屆奧運成績紀錄相關部分沒問題,不過第2級納入最近1屆亞運金牌而不區別單、雙打,第3級納入亞運銀、銅牌且依然不區別單、雙打,第4級更納入世界大學運動會,除了亞運單打金牌外,都是與奧運無關且沒有世界排名積分、難以作為參照基準的賽事或成績標準。

結果名單是:  

第1級(每年1500萬元)謝淑薇  

第2級(每年1000萬元)許育修、詹皓晴  

第3級(每年800萬元)黃琮豪、李亞軒、梁恩碩  

第4級(每年350萬元)曾俊欣、吳芳嫺、楊亞依  

第6級(每年50萬元)陳冠守  

其中謝淑薇、詹皓晴、陳冠守依世界排名或奧運成績而言並無問題,但第2、3級其他選手顯然是依據第1版納入杭州亞運雙打與成都世大運獎牌獲評級,反而高於目前男子單打世界排名最高第104曾俊欣、女子雙打高居世界第30吳芳嫺等2位更有機會參加洛杉磯奧運選手,可以說完全背離黃金計畫原本宗旨。  

當然任何標準都可能有漏洞,中華隊考慮到特殊背景與國內專業競技運動高度與教育體育結合狀況,特別重視亞運、世大運可以理解,但涉及公費分配,在為奧運設立黃金計畫使用大部分與奧運無關賽事標準,得出完全背離現行規則與排名下名單。

若非吳東霖發出不平之鳴,由於黃金計畫名單公開資訊只有各級人數,外界將無從得知原來第1版辦法會造成如此離譜評級結果。原本此版辦法與名單,主管單位已以公布、申請進場,且今年末還有退場機制為由,希望能繼續使用,避免有因符合原版辦法選手權益受損。

但臺灣目前同時還有奧運培訓計畫、潛優計畫,前者主要協助支持選手獲取奧運參賽資格,以及保護受傷選手重返奧運;後者主要是培養接班梯隊,為未來奧運、亞運培育選手。那麼就必須回歸問題本質,為何要有黃金計畫?

必須指出,黃金計畫本來主要目標就是提高對有機會在奧運奪牌選手的支援力度,是專屬於頂尖選手,而不是普惠概念。但由於在東京、巴黎2屆奧運周期與杭州亞運取得豐碩成果,要在原本奧運之外擴大加入亞運,在特定項目如網球就容易產生問題。

據了解,網球納入亞運、世大運成績,原本用意是希望鼓勵職業選手,提高參賽意願,但實際上就可能發生上述完全與現況及奧運參賽標準完全脫節狀況。簡言之,原始版網球黃金計畫中,亞運單打金牌以外的獎牌與世大運所有獎牌得主,可能取得黃金計畫補助,但完全沒機會參加奧運。  

國訓中心要尊重與借重各單項運動專業委員意見,以適應各運動特性值得讚許,但以網球而言,不該以尊重為由,持續讓完全不符現況的第1版黃金計畫與隨之產生的不合理名單繼續存在,和諧與符合黃金計畫宗旨如果不能得兼,還是應該回歸到為何會有黃金計畫本身,以及現有的各種計畫分級,同時充分與選手方充分溝通。

網球、高爾夫等高度職業化運動,賽季期間選手幾乎都在國外出賽,甚至休季期間也因為有冬季訓練等行程,加上較高水準訓練基地多半在歐洲、美國,與奧運、亞運、世大運這種國家隊參加綜合運動賽會很容易發生就代表隊遴選標準、賽訓經費補助、獎金等知識溝,或認知歧見,讓政府原本額外美意演變成惡性競爭資源與各種爭議。

既然奧運早已允許職業運動員參加,再考慮臺灣環境特點,為網球、高爾夫提供黃金計畫、奧運培訓計畫援助,從立意上可以說是德政,但辦法與評級可能由少數委員決定前,也許須要考慮透過更多政策形成過程來匯整各方意見與奧運規定,才符合2項計畫最初宗旨「奧運奪牌」、「取得奧運資格」。

希望本次網球黃金計畫爭議,未來不管推出n.0,都不會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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