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罷賽後重懲來了! 哈孝遠遭籃協禁賽三年

許柏蒼/綜合報導 2025年04月11日 10:09
台啤助理教練哈孝遠不滿裁判判決,整隊走回休息室,卻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球場。(翻攝自be heros YT)
台啤助理教練哈孝遠不滿裁判判決,整隊走回休息室,卻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球場。(翻攝自be heros YT)

台灣啤酒籃球隊5日與彰化璞園柏力力賽事發生插曲,台啤助理教練哈孝遠因不滿裁判判決,帶頭「罷賽」引發譁然,台啤內部懲處哈孝遠扣薪2個月、剩餘例行賽「全面禁賽」;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在經過紀律委員會後今天也發出聲明,將自決議日起至11747日止,3年期間禁止哈孝遠擔任協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的處分。

 

籃協聲明如下:

有關「第22SBL超級籃球聯賽」11445日下午3點,例行賽編號第87場 彰化璞園柏力力vs台灣啤酒賽事中,台灣啤酒籃球隊哈孝遠教練以及球團其他隊職員不當言行,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3屆第18次紀律委員會決議:

一、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職業聯盟、球隊暨球員、職員、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懲處辦法」(下稱懲處辦法)第六條 球員、職員之懲處 第一項:「球員或職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本會紀律委員會,視其情節輕重,依照本會訂頒之懲處規定,處以申誡、罰款、禁賽、停權、禁止擔任本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或註銷球員註冊之處分」中第八款:「參加比賽時,態度傲慢不服從裁判或侮辱裁判者。』及第十款:「言行不檢有據可查者。」,決議自議決日起至11747日止,三年期間禁止哈孝遠擔任本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的處分。並自即日起取消本屆賽事報名資格,禁止進入本賽事比賽場館。

二、助理教練尚韋帆、林玠禾,分別於賽事進行中,有不當言行、踹椅子等行為,確有違反懲處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第十款之情事,惟因屬初犯,決議予以書面申誡,爾後如再犯有類似情形,將送請紀律委員會加重處分。

三、如不服本處分,可向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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